交通事業郵政人員佐級晉員級-業務類民法概要105 年第 23 題單選題考點:相對喪失事由考點:表示失權事由
下列何種情形,繼承人將喪失繼承權?
A以詐欺之方式使被繼承人變更遺囑正確答案
B與被繼承人理財方式意見不合,經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
C以脅迫之方式妨害被繼承人撤回遺囑,經被繼承人宥恕
D湮滅被繼承人之遺囑,經被繼承人宥恕
A正確答案
喪失繼承權分為絕對喪失與相對喪失,侵害遺囑自由的行為(如詐欺、脅迫、湮滅)若「未經被繼承人宥恕」即喪失繼承權。
逐選項解析
A以詐欺之方式使被繼承人變更遺囑相對喪失事由✓ 正確
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2款,以詐欺使被繼承人變更遺囑者,喪失繼承權。因選項未提及「經被繼承人宥恕」,故依法確定喪失繼承權。
B與被繼承人理財方式意見不合,經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表示失權事由✕ 易錯陷阱
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須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表示不得繼承才會喪失。單純「理財方式意見不合」不構成重大虐待或侮辱,即使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也不生失權效力。
C以脅迫之方式妨害被繼承人撤回遺囑,經被繼承人宥恕✕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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