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109 年第 10 題單選題考點:無因管理與侵權考點:管理人注意義務
甲在路邊拾獲一隻走失的白狗,久候多時不見有人來找,遂在附近店家留下其聯絡方式,將該犬攜回照顧,並在網路上刊登訊息;之後發現該犬為乙家中走失的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將白狗攜回之行為成立侵權行為
B甲不得請求報酬,因此對於白狗之照顧應盡到與處理自己事務相同之注意義務
C甲管理事務,利於本人,並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之意思,得依民法第 176 條請求償還費用正確答案
D甲管理事務,符合民法第 175 條緊急管理之要件,僅於有重大過失時,才須負責
C正確答案
甲拾獲走失犬隻並攜回照顧,屬適法無因管理,得依民法第176條請求償還必要費用。
逐選項解析
A甲將白狗攜回之行為成立侵權行為無因管理與侵權✕ 錯誤
甲拾獲走失犬隻攜回照顧,係為本人利益管理事務,屬無因管理而非侵權行為,不成立侵權責任。
B甲不得請求報酬,因此對於白狗之照顧應盡到與處理自己事務相同之注意義務管理人注意義務✕ 易錯陷阱
無因管理人應依民法第172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管理,其注意義務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而非僅與處理自己事務相同之注意義務。
C甲管理事務,利於本人,並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之意思,得依民法第 176 條請求償還費用✓ 正確
D甲管理事務,符合民法第 175 條緊急管理之要件,僅於有重大過失時,才須負責✕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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