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109 年第 23 題單選題考點:限定繼承考點:連帶責任
被繼承人甲留下價值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財產,尚有對債權人乙 100 萬元債務未清償。下列關於甲之繼承人丙與丁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丙、丁以繼承 200 萬元為限,對乙負清償責任
B甲對乙所負 100 萬元債務,丙、丁應負連帶責任
C丙先對乙清償 100 萬元後,得請求丁分擔 50 萬元
D丙、丁分割 200 萬元遺產後,對乙僅各自單獨負 50 萬元清償責任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繼承人對被繼承人債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分割後未經債權人同意不免除連帶責任,故D錯誤。
逐選項解析
A丙、丁以繼承 200 萬元為限,對乙負清償責任限定繼承✕ 錯誤
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及第1153條第1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本題遺產200萬元,債務100萬元,丙、丁以繼承所得200萬元為限對乙負清償責任,敘述正確。
B甲對乙所負 100 萬元債務,丙、丁應負連帶責任連帶責任✕ 錯誤
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故甲對乙之100萬元債務,丙、丁應負連帶責任,敘述正確。
C丙先對乙清償 100 萬元後,得請求丁分擔 50 萬元✕ 錯誤
D丙、丁分割 200 萬元遺產後,對乙僅各自單獨負 50 萬元清償責任✓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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