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不能維持生活,與其獨生女乙協議,由乙每個月給與2萬元扶養費。甲之債權人丙得否就甲對乙之扶養費請求權為強制執行?
A可,因扶養請求權為一般財產權
B可,因扶養請求權經甲、乙協議,已轉化為金錢債權
C不可,因未來之扶養請求權僅為期待權,尚未具體發生
D不可,因扶養請求權為一身專屬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扶養請求權係為保障受扶養人本人之生存需要,屬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繼承,亦不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故債權人丙不得對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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