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08 年第 23 題單選題
有關稅捐稽徵法對欠繳稅捐者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稅捐稽徵機關得就欠繳應納稅捐之個人,在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B稅捐稽徵機關得就欠繳應納稅捐之營利事業,通知主管機關,限制其減資或註銷之登記
C欠繳應納稅捐之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提供擔保,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正確答案
D稅捐稽徵機關未對欠繳稅捐者執行不得為移轉、設定他項權利或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者,財政部不得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出境
C正確答案
稅捐稽徵機關為保全稅捐債權而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時,依法享有「免提供擔保」的特權,選項 C 稱「應提供擔保」為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2項,欠稅人有隱匿財產逃避執行跡象時,稅捐機關得聲請假扣押,且明文規定「免提供擔保」,而非應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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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稅捐稽徵機關為保全稅捐債權而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時,依法享有「免提供擔保」的特權,選項 C 稱「應提供擔保」為錯誤敘述。
看到「稅捐稽徵機關應提供擔保」直接選!國家機關聲請假扣押保全稅捐,依法「免」提供擔保。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1項,稅捐機關得就欠稅人相當於欠稅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以保全稅捐。
B✕
敘述正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1項後段,若欠稅者為營利事業,稅捐機關得通知主管機關限制其減資或註銷登記,防止公司藉由消滅法人格來逃避稅捐。
C✓ 正確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2項,欠稅人有隱匿財產逃避執行跡象時,稅捐機關得聲請假扣押,且明文規定「免提供擔保」,而非應提供擔保。
D✕
敘述正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7項(比例原則之展現),稅捐機關必須先窮盡「禁止財產處分」或「假扣押」等對財產的保全措施,若未執行,則不得祭出「限制出境」這種侵害人身自由的最後手段。
稅捐保全措施與層級整理
| 保全對象/條件 | 保全措施 | 法源依據 | 性質 |
|---|
| 欠稅個人 | 禁止財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 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1項 | 一般財產保全 |
| 欠稅營利事業 | 限制減資或註銷登記 | 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1項 | 一般財產保全 |
| 有隱匿財產跡象者 | 聲請假扣押(免提供擔保) | 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2項 | 加強財產保全 |
| 達一定金額且已盡財產保全者 | 限制出境 | 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7項 | 人身自由限制(最後手段) |
假扣押在一般民事訴訟中,通常需要債權人提供擔保金,以防濫行扣押損害債務人。但稅捐稽徵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為保全稅捐債權,法律特別明定「免提供擔保」,考生極易以一般民事常識作答而落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