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4 年第 15 題單選題
因成為外國人配偶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未取得外國國籍時,得經何者之許可,撤銷其國籍之喪失?
B正確答案
國籍喪失後未取得外國籍者,可申請內政部許可撤銷國籍喪失,避免淪為無國籍人。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國籍法規定,因婚姻喪失國籍但未取得外國國籍者,可經內政部許可撤銷國籍之喪失,以避免成為無國籍人,保障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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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籍喪失後未取得外國籍者,可申請內政部許可撤銷國籍喪失,避免淪為無國籍人。
記口訣:國籍事務全歸『內政部』主管,戶政體系的頂層機關。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外交部主管「對外」事務,如護照、簽證、駐外館處,但國籍的取得、喪失、回復屬「對內」身分行政,不歸外交部管。
B✓ 正確
依國籍法規定,因婚姻喪失國籍但未取得外國國籍者,可經內政部許可撤銷國籍之喪失,以避免成為無國籍人,保障當事人權益。
C✕
地方民政局辦理戶籍登記等執行事務,但國籍的許可屬中央權限,地方政府無權核准國籍的撤銷喪失。
D✕
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不直接處理個案性國籍事務;國籍業務依法分工由內政部主管。
國籍法各類事項主管機關
| 事項 | 主管機關 | 法源 | 備註 |
|---|
| 歸化許可 | 內政部 | 國籍法 | 外國人取得我國籍 |
| 喪失國籍許可 | 內政部 | 國籍法 | 我國人取得外國籍 |
| 撤銷喪失國籍 | 內政部 | 國籍法 | 本題考點 |
| 回復國籍 | 內政部 | 國籍法 | 曾喪失者申請回復 |
看到「外國人配偶」「外國國籍」等字眼,容易直覺選「外交部」。但國籍事務屬於身分行政,一律由內政部主管,與外交部的對外事務無關,這是最常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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