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實務概要114 年第 39 題單選題
某營造公司承攬高架橋工程,施工期間吊車不慎倒塌,導致已完成之橋面結構損壞。下列有關保險公司賠償處理原則的敘述,何者正確?
A即使損壞結構已經無法修復,只要保險金額足夠,被保險人可請求全額保險金賠償
B若保險公司選擇修復方式,以修復至「與原狀完全一致」為原則,否則即應視為全損
C若修復費用超過毀損瞬間前的實際價值,則保險公司以該實際價值為限賠償,並扣除殘值正確答案
D若營造公司為趕工支付了額外加班費,只要列入報價單中,保險公司即應負責賠償
C正確答案
財產保險理賠受「損害填補原則」限制,修復費用超過實際價值時,以實際價值扣除殘值為賠償上限。
為什麼答案是 C
修復費用超過毀損前實際價值即構成「經濟全損」(推定全損),依損害填補原則,保險公司以實際價值扣除殘值為賠償上限,最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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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財產保險理賠受「損害填補原則」限制,修復費用超過實際價值時,以實際價值扣除殘值為賠償上限。
財產保險不讓你賺錢!賠款上限就是「事故前的實際價值」,超過就當全損賠,趕工費等間接損失原則不賠。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違反損害填補原則。全損賠償以事故發生時之「實際價值」為限,並非保險金額足夠就能請求全額賠償,避免被保險人獲得不當得利。
B✕
修復以恢復「同等功能與效用」為原則,實務上可使用現代等效材料,不強求「與原狀完全一致」,且未完全一致也不必然視為全損。
C✓ 正確
修復費用超過毀損前實際價值即構成「經濟全損」(推定全損),依損害填補原則,保險公司以實際價值扣除殘值為賠償上限,最為正確。
D✕ 陷阱
趕工加班費屬間接損失或額外費用,除非保單有特別附加「趕工費用條款」,否則一般財產保險或營造綜合保險的基本賠償範圍不包含此類費用。
財產保險理賠原則與上限
| 理賠情境 | 賠償原則/上限 | 備註 |
|---|
| 部分損失(可修復) | 修復費用(扣除折舊) | 不超過事故前實際價值 |
| 經濟全損(修復費>實際價值) | 事故前實際價值 - 殘值 | 視同全損處理 |
| 間接損失(如趕工費) | 原則不賠 | 需附加特定條款才賠 |
考生易誤以為「保額夠高就能全賠」或「修復必須一模一樣」。財產保險核心是「損害填補」,絕不能讓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獲利,故賠償上限死死卡在「事故前的實際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