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107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刑法上之重傷害?
A毀敗一目之視能
B毀敗小指之運作機能正確答案
C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D嚴重減損語能
B正確答案
刑法第10條重傷害採列舉規定,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機能,小指單指不構成。
為什麼答案是 B
小指僅為手指之一,未達「毀敗一肢機能」程度,且手部其他功能仍可運作,實務認定不構成重傷害,僅屬普通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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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法第10條重傷害採列舉規定,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機能,小指單指不構成。
記憶口訣:重傷需『毀敗或嚴重減損』五官四肢機能,單一手指不符『一肢』標準。
逐選項分析
A✕
毀敗一目視能屬刑法第10條第4項第1款明文列舉之重傷害,即使只毀敗單眼仍成立。
B✓ 正確
小指僅為手指之一,未達「毀敗一肢機能」程度,且手部其他功能仍可運作,實務認定不構成重傷害,僅屬普通傷害。
C✕
生殖機能屬刑法第10條第4項第5款明文列舉之重傷害範圍,嚴重減損即成立重傷。
D✕
語能屬刑法第10條第4項第3款列舉重傷範圍,嚴重減損即構成重傷害。
刑法第10條第4項重傷害列舉範圍
| 款次 | 機能類型 | 重傷標準 | 範例 |
|---|
| 1 | 視能 | 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 | 一目失明 |
| 2 | 聽能 | 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 | 一耳失聰 |
| 3 | 語、味、嗅能 | 毀敗或嚴重減損 | 舌頭受損失語 |
| 4 | 一肢以上機能 | 毀敗或嚴重減損 | 整隻手臂癱瘓(非單指) |
| 5 | 生殖機能 | 毀敗或嚴重減損 | 不孕 |
| 6 | 其他 | 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 嚴重毀容 |
考生易被「毀敗...運作機能」字面誤導以為符合第4款「一肢機能」。關鍵在於『一肢』指整隻手或腳,小指僅為肢體一部分,不足以代表整肢機能毀敗,故僅為普通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