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107 年第 3 題單選題
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管制物品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之情形,其法律效果為下列何者?
A處一倍罰鍰
B處以怠金
C禁止出入境
D沒入其貨物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管制物品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最直接的法律效果為「沒入其貨物」。
為什麼答案是 D
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第1項明文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應稅貨物或管制物品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沒入其貨物...」。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管制物品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最直接的法律效果為「沒入其貨物」。
看到「旅客攜帶管制物品匿不申報」,直覺聯想海關查緝的第一要務是阻絕違禁品,因此必定先「沒入貨物」。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除沒入貨物外,是「得」依第36條第1項處「貨價三倍以下之罰鍰」,而非固定處一倍罰鍰。
B✕
「怠金」是行政執行法中,為了迫使義務人履行「不可替代之行為義務」或「不行為義務」的間接強制手段,不適用於海關沒收違禁品的行政罰。
C✕
海關緝私條例的處罰客體主要是「貨物」與「財產(罰鍰)」,限制人身自由的「禁止出入境」通常由入出國及移民法或稅捐稽徵法(欠稅達一定金額)規範。
D✓ 正確
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第1項明文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應稅貨物或管制物品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沒入其貨物...」。
海關緝私條例常見違規與處罰
| 規範對象 | 違規行為 | 主要法律效果 | 法條依據 |
|---|
| 旅客 | 攜帶應稅/管制物品匿不申報 | 沒入其貨物 (得併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 | 第39條 |
| 一般私運 | 私運貨物進出口 | 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 (貨物沒入之) | 第36條 |
| 報運進口 | 虛報貨物名稱、數量、品質 | 處所漏進口稅額5倍以下罰鍰 (得沒入貨物) | 第37條 |
海關對旅客違規攜帶管制物品,第一步永遠是「沒入貨物本身」,這是保全性質的直接處分。很多考生以為會先罰錢,但其實罰鍰是「得併罰」的額外手段,且法條明定為「貨價三倍以下」而非固定倍數。判斷重點在於:沒入是必然發生的法律效果,針對物;罰鍰是裁量空間較大的金錢罰,針對人。出題者常用「一倍罰鍰」「應處罰鍰」這類選項混淆主從關係,實務上海關拿到違禁品會先扣貨物,至於要不要再罰錢、罰多少,得看具體情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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