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107 年第 1 題單選題
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裁判認可方面,雙方同意於不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情況下,相互認可及執行民事確定裁判與仲裁判斷;其前提須基於何種原則?
B正確答案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第10點規定,民事裁判及仲裁判斷的相互認可執行,須基於『互惠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B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第10點明定:雙方同意基於『互惠原則』,在不違反公序良俗下,相互認可及執行民事確定裁判與仲裁判斷。這也是涉外民事認可判決的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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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第10點規定,民事裁判及仲裁判斷的相互認可執行,須基於『互惠原則』。
國際/兩岸司法互助 → 認可外國(他方)判決 → 互惠原則(reciprocity)是通用標準。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對等原則多用於外交談判、條約義務對等,非本協議用語。考生常將「對等」與「互惠」混淆,但兩岸協議明文採『互惠』。
B✓ 正確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第10點明定:雙方同意基於『互惠原則』,在不違反公序良俗下,相互認可及執行民事確定裁判與仲裁判斷。這也是涉外民事認可判決的通例。
C✕
尊嚴原則屬憲法人權領域用語(如人性尊嚴),與司法互助的裁判認可毫無關聯,明顯干擾選項。
D✕ 陷阱
平等原則為憲法第7條及行政法基本原則,處理「相同事物相同處理」,並非跨境認可判決的依據。易與互惠混淆但層次不同。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重點
| 項目 | 內容 | 原則 | 限制 |
|---|
| 民事裁判認可 | 相互認可及執行民事確定裁判 | 互惠原則 | 不違反公序良俗 |
| 仲裁判斷認可 | 相互認可及執行仲裁判斷 | 互惠原則 | 不違反公序良俗 |
| 共同打擊犯罪 | 合作偵查、協緝遣返 | 互惠原則 | 政治犯除外 |
| 司法文書送達 | 協助送達訴訟文書 | 互惠原則 | — |
兩岸協議在民事裁判承認這塊,考選部刻意設計「對等」跟「互惠」的混淆陷阱。很多考生看到兩岸議題直覺想到「對等地位」的政治用語,但法律實務上跨境認可判決用的是「互惠原則」——你認我的判決,我才認你的。關鍵判斷:談到執行外國判決、仲裁承認時,條文永遠寫「互惠」不寫「對等」;對等多用在外交或政治層次的平等談判地位。記住:裁判承認看互惠,外交談判看對等,兩者法律定位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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