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規之制定、廢止及效力位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修正法規僅廢止少數條文時,得將所廢條文之條次保留,並於其下加括弧,註明「廢止」二字正確答案
B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並冠以第某條字樣,同時得以分為項、款、目為記載
C依照法規範之位階,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
D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之事項,應以法律規定,不得以命令定之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的答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0 條,修正法規廢止少數條文時,應保留條次並於其下註明「刪除」二字,而非「廢止」。「廢止」是用於整部法規不再適用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