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對乙負有新臺幣(下同)100萬元債務,由丙擔任保證人,丁則提供價值100萬元土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嗣後甲未能還錢,乙聲請拍賣丁之土地而受償100萬元。丁向丙求償時,丙得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A先訴抗辯權正確答案
B不安抗辯權
C同時履行抗辯權
D債務消滅抗辯
答案與詳解
正確。丙為普通保證人時,依保證制度之基本規則,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得拒絕清償。丁對丙求償時,丙就其應分擔部分,仍得主張此一先訴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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