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法第135條第1項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執行之職務必須合法
B對公務員施強暴脅迫,必須有身體上之接觸,並對公務有所阻礙始屬之正確答案
C單純之不作為,例如坐在車上拒不開車門,不構成此罪名
D施強暴脅迫之行為,須於公務員執行職務之時,始有可能構成該罪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即本題答案)。強暴脅迫採廣義解釋,包含對物施暴(如砸毀公務車)、間接施暴,不以身體接觸為必要,也不以實際阻礙公務為要件,只要足以妨害執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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