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何種情形,得直接使用槍械?
A警察人員之土地、建築物受威脅時
B民眾違反集會遊行法逾時不為解散
C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受暴力脅迫,且情況急迫時正確答案
D嫌犯於室外聚眾鬥毆時
答案與詳解
本項的「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受暴力脅迫,且情況急迫」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6款:有事實足認警察人員生命、身體、自由或裝備遭受危害或受脅迫,且情況急迫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題目所述暴力脅迫與急迫性,正是第6款的核心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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