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何種情形,得直接使用槍械?
A警察人員之土地、建築物受威脅時
B民眾違反集會遊行法逾時不為解散
C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受暴力脅迫,且情況急迫時正確答案
D嫌犯於室外聚眾鬥毆時
C正確答案
警察人員生命、身體遭受暴力脅迫且情況急迫時,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6款,得使用槍械,故選C。
逐選項解析
A警察人員之土地、建築物受威脅時槍械使用的保護法益✕ 易錯陷阱
《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所特別保障的警察法益包括生命、身體、自由與裝備;土地、建築物屬財產,並非本款列舉的保護客體。僅因土地或建築物受威脅,不能據此直接使用槍械。
B民眾違反集會遊行法逾時不為解散集會遊行處置與槍械使用✕ 錯誤
集會遊行逾時不解散,原則上應依《集會遊行法》的命令解散、制止及後續處置規定辦理。單純逾時不解散本身,不當然等於警察生命、身體遭暴力脅迫且情況急迫,不能直接作為使用槍械的依據。
C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受暴力脅迫,且情況急迫時✓ 正確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