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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財稅行政普考-商業行政
民法概要105 年第 16 題單選題

甲入住乙所經營之溫泉旅店,將其所攜物品寄託於旅館,由乙保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乙在店內揭示:旅店對寄託所保管之物品有毀損、喪失,概不負責。其揭示有效
B甲退房取回寄託物品後,如發現物品有毀損或喪失,應即通知乙,如怠於通知,喪失損害賠償請求權正確答案
C乙就客人住宿所生之債權,雖未獲清償,亦不得留置客人所攜帶之行李
D甲寄託之物品有毀損或喪失,而乙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其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一年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場所主人責任中,客人發現損害須即時通知,怠於通知即喪失請求權。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法第610條,客人知其物品毀損喪失後,應即通知主人,怠於通知者,喪失其損害賠償請求權。B 完全符合條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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