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 保險業務類保險學108 年第 14 題單選題
假設某棟房屋保險價額為1000萬,現有保險單A承保1500萬,保險單B承保1000萬,保險單C承保500萬,今在三張保險單有效期間內發生損失金額600萬,保險價額維持不變,則保險單A、B、C依比例責任制計算各應分攤多少賠款?
A300萬,200萬,100萬正確答案
B150萬,100萬,50萬
C600萬,600萬,600萬
D1000萬,1000萬,1000萬
A正確答案
複保險比例責任制計算:賠款=損失×(單張保額/總保額),本題保額比為3:2:1,分攤即為300、200、100萬。
為什麼答案是 A
計算正確。總保額3000萬,損失600萬。A分攤:600×(1500/3000)=300萬;B分攤:600×(1000/3000)=200萬;C分攤:600×(500/3000)=100萬。三者合計600萬,等於實際損失。
考點:比例責任制計算考點:計算錯誤考點:分攤概念錯誤考點:名詞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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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複保險比例責任制計算:賠款=損失×(單張保額/總保額),本題保額比為3:2:1,分攤即為300、200、100萬。
總保額3000萬(1500+1000+500),A:B:C保額比為3:2:1。損失600萬按此比例分攤,秒算得300萬、200萬、100萬。
逐選項分析
A比例責任制計算✓ 正確
計算正確。總保額3000萬,損失600萬。A分攤:600×(1500/3000)=300萬;B分攤:600×(1000/3000)=200萬;C分攤:600×(500/3000)=100萬。三者合計600萬,等於實際損失。
B計算錯誤✕
數字減半,可能是誤將損失金額算成300萬,或將總保額誤算為6000萬所導致的錯誤結果。
C分攤概念錯誤✕
誤以為每張保單都要賠償全部損失金額600萬,忽略了複保險損失分攤原則與總損失上限(合計不得超過實際損失600萬)。
D名詞混淆✕
誤將各保單的保險金額(1500萬、1000萬、500萬)或保險價額(1000萬)直接當作賠款金額,未進行損失分攤計算。
複保險損失分攤方式比較
| 分攤方式 | 計算公式 | 本題結果(A:B:C) |
|---|
| 比例責任制 | 損失金額 × (該保單保額 / 總保額) | 300萬 : 200萬 : 100萬 |
| 獨立責任制 | 損失金額 × (該保單獨立賠付額 / 各保單獨立賠付額總和) | 依條款而異(通常不同於比例制) |
| 超額責任制 | 依約定順序,主保單先賠,不足部分再由超額保單賠付 | 依約定順序(非按比例) |
本題A保單(1500萬)超過保險價額(1000萬),若嚴格依保險法第72條、第76條超額部分無效,有效總保額應為2500萬。但選項無此計算結果,故出題者意在測驗「保險學」名目保額之比例分攤公式,切勿因過度套用超額保險無效規定而找不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