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 保險業務類保險學108 年第 43 題單選題
火災保險之保險標的物非因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事故而完全滅失時,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A正確答案
保險標的物非因保險事故完全滅失時,保險利益消滅,依保險法規定契約「即為終止」,無須另行通知。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保險法第81條,保險標的物非因保險事故而完全滅失時,保險利益消滅,契約即為終止。
考點:法定終止考點:保險利益考點:解除權考點:撤銷權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標的物非因保險事故完全滅失時,保險利益消滅,依保險法規定契約「即為終止」,無須另行通知。
秒解技巧:『非事故滅失=即為終止』。標的物都沒了,保險利益跟著消失,契約自動終止,不用解除或撤銷。
逐選項分析
A法定終止✓ 正確
依保險法第81條,保險標的物非因保險事故而完全滅失時,保險利益消滅,契約即為終止。
B保險利益✕
標的物已完全滅失,保險利益不復存在,契約失去存續基礎,不可能仍為有效。
C解除權✕
解除權通常發生於違約或違反告知義務等可歸責事由,標的物滅失屬客觀事實,依法自動終止而非解除。
D撤銷權✕
撤銷權針對意思表示瑕疵(如錯誤、被詐欺),與保險標的物事後滅失之客觀事實無關。
契約效力消滅原因比較
| 型別 | 適用情境 | 效力方向 |
|---|
| 終止 | 標的物滅失、危險消滅等客觀事實 | 向將來失效 |
| 解除 | 違反告知義務、違約等可歸責事由 | 溯及既往失效 |
| 撤銷 | 意思表示瑕疵(錯誤、詐欺等) | 溯及既往失效 |
考生極易將「終止」、「解除」、「撤銷」三者混淆。標的物滅失是客觀事實導致契約無法存續,屬於「即為終止」;若是人為違約或意思表示瑕疵才涉及解除或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