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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財政學大意107 年第 18 題單選題考點:所得重分配≠年金考點:殊價財

下列何者非我國實施國民年金之理由?

A降低高所得家庭的收入正確答案
B政府應提供殊價財
C私人保險市場無效率
D達成國民終生消費平滑化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國民年金目的在保障老年基本生活、平滑消費、解決市場失靈,並非用來降低高所得者收入。

逐選項解析

A降低高所得家庭的收入所得重分配≠年金✓ 正確
降低高所得家庭收入屬於所得重分配(累進稅制)的功能,不是國民年金的立法理由。年金是「保障下限」而非「壓低上限」,故為本題答案。
B政府應提供殊價財殊價財✕ 錯誤
年金具殊價財(merit goods)性質,因民眾常低估老年風險、儲蓄不足,政府基於家父長主義強制納保以保障老年生活,是實施年金的重要理由。
C私人保險市場無效率✕ 易錯陷阱
D達成國民終生消費平滑化✕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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