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普通法與特別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同一事項而有二種以上法律可以適用時,以特別法優先
B民法第125條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者,為特別規定;同法第126條之5年消滅時效,為普通規定正確答案
C法律施行地域無特別規定者,為普通法;限定於一定地域施行者,為特別法
D規範對象屬一般性質者,為普通法;規範對象特定者,為特別法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125條規定請求權因1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為一般性原則規定,屬普通規定;第126條針對利息、租金等定期給付債權規定5年消滅時效,為例外特別規定。選項將兩者顛倒,故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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