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買一間30坪之A店面,約定買賣價金為新臺幣1,200萬元,雙方履行買賣契約義務後,甲發現店面有短少2坪左右之面積,依據我國實務見解,甲得向乙主張何權利?
A乙為給付不能,甲得主張受有2坪面積之價值損害,請求乙賠償
B乙為不完全給付,甲得主張受有2坪面積之瑕疵損害,請求乙賠償
C甲得主張乙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請求乙減少2坪左右之價金正確答案
D甲得主張乙應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乙為債務不履行,應賠償2坪面積之瑕疵損害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354條,出賣人應擔保物無減少價值或效用之瑕疵;面積短少屬物之瑕疵,依第359條買受人得請求減少價金,此為實務穩定見解。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