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屬於抵押權不可分性?
A抵押物經分割
B抵押物經讓與一部
C抵押之房屋經拆除後重建正確答案
D擔保一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讓與他人者
C正確答案
抵押權不可分性包含抵押物或債權之分割、讓與一部等,房屋拆除重建屬標的物滅失,非不可分性。
為什麼答案是 C
抵押之房屋經拆除後重建,原抵押物已滅失,抵押權隨之消滅,重建之新房屋非原抵押物,不屬於抵押權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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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抵押權不可分性包含抵押物或債權之分割、讓與一部等,房屋拆除重建屬標的物滅失,非不可分性。
民法第868、869條明定抵押物與債權之分割、讓與一部不影響抵押權,此即不可分性;拆除重建屬標的物滅失。
逐選項分析
A✕
抵押物經分割,依民法第868條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屬於抵押權之不可分性。
B✕
抵押物經讓與一部,依民法第868條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屬於抵押權之不可分性。
C✓ 正確
抵押之房屋經拆除後重建,原抵押物已滅失,抵押權隨之消滅,重建之新房屋非原抵押物,不屬於抵押權不可分性。
D✕
擔保一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讓與他人者,依民法第868條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屬於抵押權之不可分性。
抵押權不可分性
| 類型 | 法源 | 內容 |
|---|
| 抵押物不可分性 | 民法第868條 | 抵押物經分割、讓與一部,或擔保一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讓與他人,抵押權不受影響 |
| 債權不可分性 | 民法第869條 | 擔保債權經分割、讓與一部,或債務分割、承擔一部,抵押權不受影響 |
考生易將「抵押物形態改變或滅失」與「抵押物數量或權利範圍之分割、讓與」混淆。拆除重建屬於標的物滅失,涉及抵押權消滅或物上代位性,而非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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