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教育行政類科教育法規大意104 年第 50 題單選題
有關私立學校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私立學校不得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宗教儀式或修習宗教課程,但宗教研修學院不在此限
B學校法人應於辦理法人登記後3年內,完成私立學校之籌設及立案
C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校長正確答案
D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合併設置之私立國民中小學得視實際需要增置校長1人
C正確答案
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直系血親不得擔任校長,法規並未限制「姻親」。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私立學校法》第41條第2項規定,僅限制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直系血親」不得擔任校長,並未包含「姻親」。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直系血親不得擔任校長,法規並未限制「姻親」。
根據《私立學校法》第41條,限制擔任校長的親屬關係僅為「配偶及直系血親」,不包含「姻親」,故選項C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符合《私立學校法》第7條規定,私立學校不得強制學生參加宗教儀式或課程,但宗教研修學院除外。
B✕
符合《私立學校法》第13條規定,學校法人應於辦理法人登記後3年內完成籌設及立案。
C✓ 正確
依《私立學校法》第41條第2項規定,僅限制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直系血親」不得擔任校長,並未包含「姻親」。
D✕
符合《私立學校法》第41條第1項但書規定,合併設置之私立國民中小學得視實際需要增置校長1人。
法規中對於親屬迴避的範圍常有不同規定,本題考查是否精確記憶迴避範圍不包含『姻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