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撤銷任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任用後發現其任用時有法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應撤銷任用
B公務人員之任用經撤銷者,公務人員身分關係自始不存在
C公務人員之任用經撤銷者,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不失其效力
D公務人員之任用經撤銷者,其任職時依法領取之俸給或其他給付,應予追還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4項後段,業已依規定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原則「不予追還」;僅經依第1項第2款(雙重國籍)情事撤銷任用者,始應予追還。D選項未區分情形,一概稱應予追還,與法條規定不符,故為錯誤敘述,是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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