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立法院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依憲法本文規定由監察院行使之人事同意權,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已改由立法院行使正確答案
B立法院對於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得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
C依據憲法本文之規定,立法院遇有立法委員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得開臨時會
D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院對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至少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
A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立法院核心職權與修憲變革。原監察院人事同意權已修憲改歸立法院;預算案嚴禁增加或挪用;臨時會與總統罷免提議門檻皆為1/4,彈劾提議才是1/2。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憲法本文原規定司法院、考試院人事由監察院同意。經修憲後(增修條文第5、6、7條),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的人事同意權,均統一改由立法院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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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測驗立法院核心職權與修憲變革。原監察院人事同意權已修憲改歸立法院;預算案嚴禁增加或挪用;臨時會與總統罷免提議門檻皆為1/4,彈劾提議才是1/2。
秒解技巧:看到預算「移動增減」秒刪(釋字391違憲);「臨時會」記1/4;「罷免總統」記1/4提議(彈劾才是1/2)。直接選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憲法本文原規定司法院、考試院人事由監察院同意。經修憲後(增修條文第5、6、7條),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的人事同意權,均統一改由立法院行使。
B✕ 陷阱
錯誤。依憲法第70條及釋字第391號解釋,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亦不得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以免實質變更行政院的施政計畫。
C✕
錯誤。依憲法第69條規定,立法院遇有總統之請求,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得開臨時會。選項稱五分之一為錯誤。
D✕ 陷阱
錯誤。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規定,總統罷免案須經全體立委「四分之一」提議。選項稱二分之一提議,是「彈劾案」的門檻,兩者極易混淆。
立法院對總統之究責門檻對照
| 項目 | 提議門檻 | 決議門檻 | 後續程序 |
|---|
| 罷免案 | 全體立委 1/4 | 全體立委 2/3 | 交由公民投票決議 |
| 彈劾案 | 全體立委 1/2 | 全體立委 2/3 | 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 |
考選部極愛將「罷免」與「彈劾」的提議門檻互換。記住口訣:『罷免門檻低(1/4),交給人民決定;彈劾門檻高(1/2),交給憲法法庭審理』。此外,預算案絕對不能『移動增減』,這是萬年常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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