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與稅收自主為地方自治的內涵之一,從既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內涵觀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實施須由地方負擔經費時,因為法律之制定,無待地方參與,由立法院制定即可正確答案
B地方可以獨立管理並使用地方財產
C地方施政所需之經費負擔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D對地方負有協力義務之事項,中央依據法律可使地方分擔一定費用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即為本題答案。釋字第550號明白指出,法律之實施須由地方負擔經費者,於制定過程中應予地方政府充分參與表達意見機會,不能由立法院單方制定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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