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對於公務人員復審之決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復審無理由者,應以決定駁回之
B復審有理由者,應於復審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
C復審提起逾法定期間而為不受理決定時,無須就原行政處分之內容為審酌正確答案
D復審事件涉及地方自治事務者,僅就原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決定
答案與詳解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61條第3項規定,為不受理決定時,如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者,保訓會應於決定理由中指明。因此保訓會仍須對原處分內容進行一定程度的審酌,選項稱「無須審酌」為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