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14 年第 24 題單選題
比較憲法第 43 條關於緊急命令與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3 項關於緊急命令之要件與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發布事由中之「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改成「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受緊急危難」
B發布依據從必須「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改成得不必依緊急命令法就可以發布
C追認時間從「發布命令後 1 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改成「發布命令後 10 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D從原本之「立法院休會期間,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得發布緊急命令」,改成無論是否在立法院休會期間,均無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總統即可發布緊急命令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錯誤的是(D):增修條文雖已不以立法院休會期間為限,但仍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總統不能單獨發布緊急命令。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確實不再限制必須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才能發布,但並未刪除行政院會議決議程序。現行條文仍明定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因此說『均無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總統即可發布』錯誤。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錯誤的是(D):增修條文雖已不以立法院休會期間為限,但仍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總統不能單獨發布緊急命令。
先抓憲法第43條舊制三要件:特定事由、立法院休會期間、經行政院會議決議並依緊急命令法發布,且1個月內送立法院追認。再比對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事由改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重大變故;不受憲法第43條限制;發布後10日內送立法院追認;但仍明文要求『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所以(D)把『仍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誤寫成『無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為錯誤敘述。經驗證至2026-04-25,相關條文仍有效,官方答案D仍適用。
逐選項分析
A✕
大致正確。憲法第43條原以『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等為發布事由;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改以較概括的『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表述。雖選項寫『遭受』,現行條文文字為『遭遇』,且增修條文另保留『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但本選項考點在災害、癘疫要件抽象化,非本題錯誤選項。
B✕
正確。憲法第43條原文要求總統『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則直接授權總統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並明定『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故不再以依緊急命令法為必要。
C✕
正確。憲法第43條原規定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改為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期間明顯縮短。
D✓ 正確
錯誤。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確實不再限制必須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才能發布,但並未刪除行政院會議決議程序。現行條文仍明定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因此說『均無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總統即可發布』錯誤。
知識整理
| 重點 |
|---|
| 比較項目|憲法第43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 |
| 發布事由|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重大變故,須急速處分|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
| 發布時機|限於立法院休會期間|不受憲法第43條限制,非限於休會期間 |
| 程序要求|經行政院會議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仍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發布 |
| 追認期限|發布後1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發布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
| 不同意效果|立法院不同意時立即失效|立法院不同意時立即失效 |
本題最大陷阱是把『不受憲法第43條限制』誤解為所有程序都免除。增修條文雖排除第43條的休會期間、依緊急命令法、一個月追認等限制,但它自己仍明文保留『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不是總統單獨決定即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