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14 年第 33 題單選題
有關一般行為自由之保障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A與非配偶從事性行為之性自主權正確答案
B人民隨時任意前往他方或停留一定處所之行動自由
C一般人民駕駛汽車之自由
D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
A正確答案
性自主權屬「性行為自由」為一般人格權核心,非一般行為自由;其餘三者為日常瑣碎選擇,屬一般行為自由。
為什麼答案是 A
與非配偶從事性行為之性自主權屬於「性行為自由」,為憲法第22條保障之一般人格權範疇,涉及人格核心,不屬於一般行為自由。釋字第791號解釋通姦除罪化即以此為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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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性自主權屬「性行為自由」為一般人格權核心,非一般行為自由;其餘三者為日常瑣碎選擇,屬一般行為自由。
口訣:涉及人格核心(性、身體、婚姻)走人格權;日常瑣事(開車、走路、作為不作為)走一般行為自由。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與非配偶從事性行為之性自主權屬於「性行為自由」,為憲法第22條保障之一般人格權範疇,涉及人格核心,不屬於一般行為自由。釋字第791號解釋通姦除罪化即以此為論據。
B✕
人民隨時任意前往他方或停留於一定處所之行動自由,司法院釋字第689號明確指出屬於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一般行為自由。
C✕
一般人民駕駛汽車之自由,屬於日常生活中自主選擇之行為,釋字第699號肯認其屬憲法第22條保障之一般行為自由。
D✕
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是一般行為自由最核心的概念,即個人依自由意志決定行動與否,屬於一般行為自由保障的典型內涵。
一般人格權 vs 一般行為自由
| 類型 | 保障內涵 | 典型範例 | 憲法依據 |
|---|
| 一般人格權 | 涉及人格核心、尊嚴 | 性自主、姓名權、隱私權 | 憲法§22 |
| 一般行為自由 | 日常瑣碎之行為選擇 | 開車、走路、抽菸 | 憲法§22 |
考生常誤以為「性自主」既然是自由選擇就歸類為一般行為自由。其實釋憲實務將涉及人格核心(性、身體、婚姻)之事項提升至一般人格權層級,審查密度更嚴格,與駕駛、散步等瑣事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