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09 年第 5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以判決命誹謗之加害人登報向被害人道歉,涉及當事人間何種基本權利之衝突?
A人身自由與人格權
B不表意自由與名譽權正確答案
C言論自由與訴訟權
D行為自由與人格權
B正確答案
本題依釋字第656號,判決命加害人登報道歉,是加害人的「不表意自由」與被害人的「名譽權」衝突,故選 B;但釋字第656號關於可命公開道歉之見解已由111年憲判字第2號變更。
逐選項解析
A人身自由與人格權✕ 錯誤
錯。人身自由主要涉及身體拘束、逮捕、拘禁等國家強制限制身體活動自由的問題;命登報道歉雖是法院強制表意,但不是限制人身自由。被害人端雖可說涉及人格權,但本題更精確是名譽權。
B不表意自由與名譽權✓ 正確
對。釋字第656號明確指出,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涉及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所保障的不表意自由;被害人則是因名譽受侵害而請求回復名譽,因此是「不表意自由」與「名譽權」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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