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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五等考試-行政組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
法學大意108 年第 38 題單選題考點:配偶請求權考點:兄弟姊妹排除

甲不法侵害乙男致死,下列何人不得對甲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A乙的妻子
B乙的妹妹正確答案
C乙的兒子
D乙的父親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致人於死,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兄弟姊妹不在其列。

逐選項解析

A乙的妻子配偶請求權✕ 錯誤
配偶是民法第194條明文列舉得請求慰撫金的對象,乙的妻子當然可以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B乙的妹妹兄弟姊妹排除✓ 正確
妹妹(兄弟姊妹)不在民法第194條列舉範圍內,僅限父母、子女、配偶。故乙的妹妹不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本題正解。
C乙的兒子✕ 錯誤
D乙的父親✕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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