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法學大意113 年第 36 題單選題考點:無過失非例外考點:公益義務例外
管理人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而為事務之管理者,管理人對於本人因其管理所生之損害,例外無須負賠償責任之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
A管理人無過失正確答案
B管理人管理係為本人盡公益上之義務
C管理人管理係為本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
D本人之意思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A正確答案
民法第174條第2項:違反本人意思之管理,若為公益義務、法定扶養義務、或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者,例外免無過失責任。
逐選項解析
A管理人無過失無過失非例外✓ 正確
「無過失」不是民法第174條第2項的例外事由。違反本人意思管理時,管理人原則上須負無過失責任,縱使無過失仍要賠償,除非符合法定三種例外。故此為本題要選之答案。
B管理人管理係為本人盡公益上之義務公益義務例外✕ 錯誤
為本人盡「公益上之義務」是民法第174條第2項明文例外之一,此時管理人縱違反本人意思,仍不負無過失賠償責任,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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