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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法學大意11032單選題

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下列何者為無權占有?

A質權人因合法之質權設定占有質物
B不動產買受人自行占有買賣之不動產正確答案
C受贈人因贈與人交付而占有贈與之不動產
D出賣人移轉買賣之不動產所有權於買受人後,仍占有該不動產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無權占有=無法律上原因而占有他人之物。不動產物權變動須登記,未登記前買受人僅有債權、無本權,自行占有即無權占有。

為什麼答案是 B

不動產所有權移轉須經登記才生效(民法第758條)。買受人未登記前僅有請求移轉登記的債權,卻自行占有該不動產,無法律上原因,屬無權占有。

考點:質權為本權考點:未登記無本權考點:贈與交付為有權考點:移轉後合意占有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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