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購買一筆土地,惟遲至22年後始請求乙將該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自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以甲之債權因時效完成而消滅為由,拒絕移轉該土地之所有權登記於甲
B如果乙將該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甲,乙得以其不知時效完成為理由,請求返還土地
C甲依買賣契約得請求乙交付並移轉所有權登記,該土地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為20年
D如果乙明知時效完成而承認債務,其後即不得以時效完成為由,拒絕移轉所有權登記該土地於甲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時效完成後之承認屬默示拋棄時效利益,依民法第147條時效利益不得預先拋棄,但完成後可拋棄。承認後不得再以時效抗辯拒絕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