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法學大意113 年第 44 題單選題
關於刑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為人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免除其刑正確答案
B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C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D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A正確答案
精神障礙致責任能力不同,需分「不能辨識」免責與「顯著減低」減刑,非一律免除。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刑法第19條分兩級:因精神障礙「不能辨識或依辨識而行為」才不罰;若辨識能力「顯著減低」僅得減輕其刑,並非一律免除。本題要選錯誤者,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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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精神障礙致責任能力不同,需分「不能辨識」免責與「顯著減低」減刑,非一律免除。
看到「一律免除」就要警覺,刑法對精神障礙分兩級處理,不是全有全無。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錯誤!刑法第19條分兩級:因精神障礙「不能辨識或依辨識而行為」才不罰;若辨識能力「顯著減低」僅得減輕其刑,並非一律免除。本題要選錯誤者,故選A。
B✕
正確。刑法第20條規定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注意是「得減輕」非必減,由法官裁量。
C✕
正確。刑法第22條規定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例如醫師手術、拳擊選手比賽等,屬阻卻違法事由。
D✕
正確。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例如警察依法逮捕現行犯,為典型阻卻違法事由。
刑法責任能力 vs 阻卻違法
| 條文 | 情形 | 法律效果 | 性質 |
|---|
| §19 I | 精神障礙不能辨識 | 不罰 | 無責任能力 |
| §19 II | 精神障礙顯著減低 | 得減輕其刑 | 限制責任能力 |
| §20 | 瘖啞人 | 得減輕其刑 | 限制責任能力 |
| §21 | 依法令之行為 | 不罰 | 阻卻違法 |
| §22 | 業務正當行為 | 不罰 | 阻卻違法 |
A選項把刑法第19條的兩級制簡化成「一律免除其刑」是經典陷阱。精神障礙者只有在「不能辨識」時才不罰,若只是「顯著減低」則僅「得減輕」。命題常用「免除其刑」這種絕對字眼誘導考生,務必注意層級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