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4 年第 22 題單選題
依現行所得稅法,下列何者不是特別扣除額?
A房屋租金支出
B長期照顧
C身心障礙
D災害損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答案是 D,因為災害損失屬列舉扣除額,不是特別扣除額;截至 2026-04-25 此結論仍有效。
為什麼答案是 D
災害損失不是特別扣除額,而是列舉扣除額。題目問『不是特別扣除額』,故本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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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答案是 D,因為災害損失屬列舉扣除額,不是特別扣除額;截至 2026-04-25 此結論仍有效。
先看所得稅法第17條的扣除額分類:分為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再逐一比對選項:房屋租金支出、長期照顧、身心障礙都列在特別扣除額;災害損失列在列舉扣除額,所以選 D。
逐選項分析
A✕
房屋租金支出屬特別扣除額。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已明文列為「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不是本題答案。
B✕
長期照顧屬特別扣除額。現行法已明文規定「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因此不是本題答案。
C✕
身心障礙屬特別扣除額。所得稅法第17條明列「身心障礙特別扣除」,因此不是本題答案。
D✓ 正確
災害損失不是特別扣除額,而是列舉扣除額。題目問『不是特別扣除額』,故本項正確。
最容易錯在把「災害損失」誤認為特別扣除額。它其實和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購屋借款利息同屬列舉扣除額。另要注意,房屋租金支出在現行法下已是特別扣除額,舊題若年代較早需特別核對修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