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12 年第 21 題單選題
甲宅遭竊損失財物千萬元,案經轄區司法警察官乙、丙、丁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影像詳細查證比對,顯示戊確實涉有重嫌,乙依法通知戊到場接受警詢,戊乃依乙通知指定之日時地點到場接受警詢,警詢程序中,戊自始至終均矢口否認涉犯該起重大竊案。依據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戊係依法通知到場應訊,警詢後應任由戊自由離去,不得將戊解送至該管檢察官複訊正確答案
B戊涉犯重大竊案,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警詢後應將戊解送至該管檢察官複訊
C戊自始至終均矢口否認涉犯犯行,警詢後應將戊解送至該管檢察官複訊
D戊涉犯重大竊案,路口監視器畫面影像亦顯示戊確實涉有重嫌,警詢後應將戊解送至該管檢察官複訊
A正確答案
經「通知」到場之嫌疑人人身自由未受拘束,警詢後應任其自由離去,司法警察不得逕行解送檢察官。
為什麼答案是 A
戊係經合法「通知」到場,人身自由未受拘束,警詢完畢後應任其自由離去,司法警察無權逕行解送。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經「通知」到場之嫌疑人人身自由未受拘束,警詢後應任其自由離去,司法警察不得逕行解送檢察官。
看到「通知到場」就選「自由離去」。通知不是拘提或逮捕,警察無權限制人身自由或逕行解送。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戊係經合法「通知」到場,人身自由未受拘束,警詢完畢後應任其自由離去,司法警察無權逕行解送。
B✕ 陷阱
竊盜罪(含加重竊盜)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且通知到場者不得逕行解送。
C✕ 陷阱
嫌疑人是否否認犯行,與是否解送檢察官無關。戊係通知到場,警詢後應任其離去,不得解送。
D✕ 陷阱
犯罪嫌疑重大或有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均非逕行解送的法定事由。通知到場者警詢後應任其自由離去。
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與後續處遇比較
| 到案方式 | 人身自由狀態 | 警詢後處遇 |
|---|
| 通知 (刑訴§71-1) | 未受拘束 (任意性) | 任其自由離去 |
| 拘提 (刑訴§75, 76) | 受拘束 (強制處分) | 16小時內移送檢察官 |
| 逮捕 (刑訴§88, 88-1) | 受拘束 (強制處分) | 16小時內移送檢察官 |
題目刻意強調「損失千萬」、「涉有重嫌」、「矢口否認」,誘導考生認為案情重大應立刻解送檢察官。但關鍵在於戊是「通知」到場,非拘提或逮捕,警察無權限制其離去或解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