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警察於執勤現場使用槍械,屬於行政行為中的那一種類型?
A警察職權之發布警察命令
B警察職權之違警處分
C警察罰之其他種類警察罰
D警察強制之直接強制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警察使用槍械是施加物理實力排除危害,屬於行政強制中的「直接強制」,而非命令或處罰。
逐選項解析
A警察職權之發布警察命令警察命令✕ 錯誤
發布警察命令是要求人民為或不爲一定行為(如命解散集會),不涉及直接施加物理實力。
B警察職權之違警處分行政罰✕ 錯誤
違警處分(現為社維法處罰)是對過去違法行為的制裁,屬於行政罰,非現場強制力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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