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06 年第 1 題單選題
我國保險法上之保險合作社,係指何種責任型態之合作社?
A正確答案
保險法明定保險合作社之責任型態僅限「有限責任」,排除合作社法之保證與無限責任。
為什麼答案是 A
保險法第137條明文規定,保險合作社之責任,以有限責任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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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法明定保險合作社之責任型態僅限「有限責任」,排除合作社法之保證與無限責任。
秒解:保險業需龐大資本與風險控管,保險法第137條特別規定保險合作社僅限「有限責任」。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保險法第137條明文規定,保險合作社之責任,以有限責任為限。
B✕
合作社法並無「信用責任」之設計,且保險合作社依法僅限有限責任。
C✕ 陷阱
一般合作社雖有保證責任,但保險法作為特別法,排除保險合作社採用保證責任。
D✕ 陷阱
一般合作社雖有無限責任,但保險法為保障金融穩定,排除保險合作社採用無限責任。
合作社責任型態比較
| 責任型態 | 合作社法(一般) | 保險法(保險合作社) |
|---|
| 有限責任 | 適用 | 適用(唯一) |
| 保證責任 | 適用 | 不適用 |
| 無限責任 | 適用 | 不適用 |
考生易將《合作社法》的一般規定(有限、保證、無限責任)直接套用於保險合作社。須注意《保險法》為特別法,明定保險合作社僅限「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