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04 年第 38 題單選題考點:賠償方法原則考點:名詞精確性
國家賠償之方法,其原則為何?
A以實物賠償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B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實物賠償為例外
C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正確答案
D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C正確答案
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1項規定,國家賠償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故選C。
逐選項解析
A以實物賠償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賠償方法原則✕ 錯誤
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1項明定以金錢賠償為原則,並非以實物賠償為原則,此選項與法條規定完全相反。
B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實物賠償為例外名詞精確性✕ 易錯陷阱
法條但書規定之例外為「回復原狀」,而非「實物賠償」。實物賠償並非國家賠償法所使用之法律用語,屬名詞偷換之誘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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