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04 年第 3 題單選題
甲攜帶兇器竊盜,甲之行為成立刑法第320條竊盜既遂罪,且成立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既遂罪。下列何者為關於以上敘述之論斷?
A成立法條競合正確答案
B成立數罪併罰
C成立實質競合
D成立想像競合
A正確答案
甲攜帶兇器竊盜時,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係以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二項之罪為前提,再加上攜帶兇器的情形;依題意,應判斷為法條競合,選A。
逐選項解析
B成立數罪併罰✕ 錯誤
不正確。刑法第50條所定數罪併罰以前提為裁判確定前犯數罪;題幹所述為同一攜帶兇器竊盜行為,且刑法第321條第1項本已以犯前條罪為規範前提,依官方答案不選數罪併罰。
C成立實質競合✕ 錯誤
不正確。本題依官方答案應判斷為法條競合;刑法第321條第1項對犯刑法第320條罪而攜帶兇器者已有直接規定,並非題目所稱的實質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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