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9 年第 4 題單選題
歸化後發現有應撤銷歸化許可之事由者,於下列何種情形,內政部仍不得撤銷其歸化許可?
A未於許可歸化之日起1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者
B經法院確定判決認係通謀為虛偽結婚而歸化逾5年者
C無國籍人因出生於我國領域內而申請歸化許可逾5年者正確答案
D內政部知有與國籍法規定不合情形之日起逾1年者
C正確答案
撤銷歸化許可有「知悉起2年內、歸化起5年內」的時效限制,但「未提喪失國籍證明」或「假結婚/假收養」不受此限。
逐選項解析
A未於許可歸化之日起1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者未提證明✕ 錯誤
依國籍法第9條及第19條,未於期限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者,內政部「應」撤銷其歸化許可,且此情形不受2年或5年的撤銷期間限制。
B經法院確定判決認係通謀為虛偽結婚而歸化逾5年者假結婚例外✕ 易錯陷阱
依國籍法第19條第2項,經法院確定判決認係通謀為虛偽結婚或收養者,不受撤銷權行使期間(知悉2年、歸化5年)之限制,故逾5年仍得撤銷。
C無國籍人因出生於我國領域內而申請歸化許可逾5年者✓ 正確
D內政部知有與國籍法規定不合情形之日起逾1年者✕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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