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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921單選題

關於本國國民與外國人結婚,其配偶與所生子女之取用中文姓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為姓氏在後,名字在前
B其配偶取用中文姓名時,應冠我國配偶之姓
C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正確答案
D已取用中文姓名者,不得申請更改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外籍配偶及子女取用中文姓名,須符合我國姓名習慣(姓在前、名在後),姓氏可自選不強制冠夫姓。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姓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外籍配偶及所生子女取用中文姓名,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即姓在前、名在後,姓氏通常一字、名字一至二字。

考點:姓名順序考點:冠姓自由考點:我國姓名習慣考點:更名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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