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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11 年第 12 題單選題考點:立法裁量+職務特性考點:次要論點混淆

司法院釋字第228號解釋認定國家賠償法第13條規定合憲,主要係根據下列何種理由?

A國家賠償法第13條係針對審判與追訴職務之特性所為之特別規定,未逾越立法裁量範圍正確答案
B因為各種訴訟法均設有再審制度
C避免人民捨棄上訴與再審制度,一味尋求國家賠償,將導致國家無法負擔
D由國家賠償法院重審原判決,將紊亂審級制度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釋字228認為國賠法§13對審判、追訴職務之特別規定係立法裁量範圍內,屬合憲。

逐選項解析

A國家賠償法第13條係針對審判與追訴職務之特性所為之特別規定,未逾越立法裁量範圍立法裁量+職務特性✓ 正確
釋字228明確指出,審判與追訴職務具高度獨立性與判斷特性,國賠法§13限於「就其參與審判或追訴案件犯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始負國賠責任,屬立法者合理形成,未逾越立法裁量,故合憲。
B因為各種訴訟法均設有再審制度次要論點混淆✕ 易錯陷阱
釋字228雖有提及訴訟法設有上訴、再審等救濟管道作為補充說明,但並非認定合憲的「主要理由」,主要理由仍是職務特殊性與立法裁量,考生易被此選項誘導。
C避免人民捨棄上訴與再審制度,一味尋求國家賠償,將導致國家無法負擔✕ 錯誤
D由國家賠償法院重審原判決,將紊亂審級制度✕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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