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郵政法規定,危害郵政核心資通系統(下稱系統),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者為何?
A製作專供犯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危害系統之罪者
B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者
C犯第35-1條及第35-2條各項之罪並致損及金融市場穩定者正確答案
D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系統者
答案與詳解
完全符合郵政法第35-3條規定,犯第35-1條及第35-2條各項之罪,致損及國家安全或「金融市場穩定」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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