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行政法110 年第 19 題單選題
有關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由行政機關負擔
B證人之費用,不得請求行政機關預行酌給之正確答案
C鑑定人得向行政機關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
D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之延滯者,其因延滯所生之費用,由其負擔
B正確答案
行政程序費用原則由機關負擔,證人與鑑定人費用得請求預行酌給。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行政程序法第53條第2項,證人、鑑定人之費用及報酬,「得」請求行政機關預行酌給之。選項稱「不得」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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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程序費用原則由機關負擔,證人與鑑定人費用得請求預行酌給。
看到「費用」秒想行政程序法第52、53條。證人、鑑定人費用「得」請求預行酌給,選項寫「不得」即為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依行政程序法第52條第1項,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原則上由行政機關負擔。敘述正確。
B✓ 正確
依行政程序法第53條第2項,證人、鑑定人之費用及報酬,「得」請求行政機關預行酌給之。選項稱「不得」為錯誤敘述。
C✕
依行政程序法第53條第1項,鑑定人得請求法定之日費、旅費及相當之報酬。敘述正確。
D✕
依行政程序法第52條第2項,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程序顯著延滯,延滯所生費用由其負擔。敘述正確。
行政程序費用負擔一覽表
| 費用類型 | 負擔/請求主體 | 法源依據 |
|---|
| 一般程序費用 | 行政機關負擔 | 行政程序法第52條第1項 |
| 專為當事人利益支出 | 當事人負擔 | 行政程序法第52條第1項但書 |
| 可歸責當事人致延滯 | 當事人負擔 | 行政程序法第52條第2項 |
| 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 | 得請求機關預行酌給 | 行政程序法第53條 |
命題者將行政程序法第53條第2項的「得請求」預行酌給,故意改為「不得請求」,測試考生是否熟悉證人與鑑定人費用的預付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