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實務見解,行政程序法第98條第3項規定,自處分書送達後1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之規定,對於下列何者不適用?
A未受送達行政處分書之利害關係人正確答案
B行政處分相對人
C受送達行政處分書之利害關係人
D一般民眾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未受送達的利害關係人根本沒有「送達後1年」的起算點,實務見解(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其救濟期間應自「知悉處分」起算,不適用第98條第3項的1年視為法定期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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