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估價與理算概要106 年第 17 題單選題
安裝工程保險之施工處所,屬於定作人之財物應如何安排工程意外保障?
A應納入該安裝工程保險之工程本體一併投保
B於該保單加保鄰近財物正確答案
C由定作人的火災保險承保
D於該保單加保交互責任
B正確答案
定作人既有財物非工程本體,須以『鄰近財物』附加條款納保,才有意外損失保障。
為什麼答案是 B
定作人在施工處所之既有財物,須以『鄰近財物』附加條款加保,承保施工期間因安裝作業造成之毀損滅失,為標準實務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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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定作人既有財物非工程本體,須以『鄰近財物』附加條款納保,才有意外損失保障。
記口訣:『工程本體=承包商做的』、『鄰近財物=定作人既有的』,不同身分走不同加保。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工程本體僅指承包商正在施作之安裝標的物,定作人原有財物不屬於工程本體,不能直接併入主保險金額投保。
B✓ 正確
定作人在施工處所之既有財物,須以『鄰近財物』附加條款加保,承保施工期間因安裝作業造成之毀損滅失,為標準實務作法。
C✕
火災保險僅承保火災等特定事故,無法涵蓋施工作業造成之碰撞、掉落等工程風險,且施工期間風險性質已改變,不宜由火險單獨承擔。
D✕ 陷阱
交互責任條款是處理『多個被保險人彼此間』之體傷或財損責任(如定作人與承包商互告),與保障定作人既有財物本身的毀損無關。
安裝工程保險加保項目對照
| 加保項目 | 保障標的 | 所有人 | 典型情境 |
|---|
| 工程本體 | 承包中之安裝物 | 承包商/定作人 | 機器設備安裝損壞 |
| 鄰近財物 | 施工處所既有財物 | 定作人 | 原有廠房、設備受損 |
| 第三人責任 | 施工處所外第三人 | 第三人 | 路人受傷、鄰屋受損 |
| 交互責任 | 共同被保險人相互間 | 各被保險人 | 承包商損及定作人設備責任 |
最常見的陷阱是把 D『交互責任』誤認為解方。交互責任處理的是『人與人間的責任關係』,但本題問的是『財物本身的保障』,層次完全不同。看到定作人『既有財物』要直接反射『鄰近財物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