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估價與理算概要106 年第 4 題單選題
不足額保險的比例分攤,不適用於:
A被保險人避免損失擴大的費用
B以重置成本為基礎的火災保險賠款理算
C責任保險的財損賠款理算正確答案
D被保險人提供證明及估計損失所支出之費用
C正確答案
不足額保險比例分攤適用於財產保險本身的損失賠付及施救費用;責任保險(第三人損害)因無保價概念而不適用。
為什麼答案是 C
責任保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保額是責任限額而非標的價值,根本不存在「保額 vs 保價」的比較基礎,故不適用不足額保險比例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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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不足額保險比例分攤適用於財產保險本身的損失賠付及施救費用;責任保險(第三人損害)因無保價概念而不適用。
記口訣:「責任不比例、施救仍比例但可超額」。責任險無保價概念;施救費用雖可與賠款合計超過保額,但仍按保額與保價比例償還。
逐選項分析
A✕
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損失擴大所支出的費用(施救費用),依保險法第33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負償還之責,且與賠償金額合計超過保險金額仍應償還;但同條第2項明定其償還以保險金額對於保險標的之價值比例定之,故仍適用不足額保險比例分攤。
B✕ 陷阱
以重置成本為基礎的火災保險,仍屬財產保險本身的賠款理算,若投保金額低於重置成本即為不足額保險,仍須比例分攤,本選項是常見誤判陷阱。
C✓ 正確
責任保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保額是責任限額而非標的價值,根本不存在「保額 vs 保價」的比較基礎,故不適用不足額保險比例分攤。
D✕
被保險人為證明及估計損失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理算費用),屬保險人應另行負擔的費用,不併入保額計算比例分攤。
不足額保險比例分攤適用範圍
| 項目 | 性質 | 是否適用比例分攤 | 理由 |
|---|
| 財產本身損失 | 主賠款 | ✅ 適用 | 保額<保價時比例賠付 |
| 重置成本火險賠款 | 主賠款 | ✅ 適用 | 以重置成本為保價基礎 |
| 避免損失擴大費用 | 施救費用 | ✅ 適用 | 雖可超過保險金額,但仍按保額與保價比例償還 |
| 證明/估計損失費用 | 理算費用 | ❌ 不適用 | 必要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
| 責任保險財損賠款 | 責任賠償 | ❌ 不適用 | 無保價概念,僅有責任限額 |
考生常誤以為責任保險也有不足額問題。關鍵在於責任保險沒有「保險價額」,只有「責任限額」,根本無從比較保額是否足額,自然不適用比例分攤規則。B 選項重置成本火險才是真正適用的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