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類科共用卷 高考-財稅行政高考-財稅法務民法113 年第 9 題單選題甲給付遲延,其債權人乙一再請求甲提出給付,甲皆置之不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給付若定有期限,自期限屆滿時,債務人甲負遲延責任,乙得即時解除契約B乙解除契約後,雙方當事人僅得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所受領之給付C乙解除契約後,乙對於甲仍得請求因遲延而生之損害賠償正確答案D乙應負受領遲延責任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