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會計類科中級會計學110 年第 2 題單選題
X1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機器設備的帳面金額為$320,000(成本$400,000,累計折舊$80,000),購入機器設備之時,估計殘值為零,耐用年限為 5 年,甲公司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惟當日甲公司評估機器設備具有減損跡象,可回收金額為$300,000。然而,X2 年 12 月 31 日,機器設備之使用方式發生重大變動,甲公司預期對於企業產生有利之影響,機器設備之可回收金額為$250,000。試問:甲公司於 X2 年 12 月 31 日應認列之「減損迴轉利益」為何?
A$0
B$15,000正確答案
C$20,000
D$25,000
B正確答案
迴轉後帳面不得超過未減損之續折金額$240,000,故迴轉利益=240,000−225,000=$15,000。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迴轉以未減損下應有帳面$240,000為上限,迴轉利益$15,000。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迴轉後帳面不得超過未減損之續折金額$240,000,故迴轉利益=240,000−225,000=$15,000。
1. X1年底減損後帳面=$300,000,剩餘耐用年限=4年。
2. X2年折舊=300,000/4=$75,000,X2年底未迴轉前帳面=$225,000。
3. 若未曾減損,X2年底帳面=400,000−80,000×3=$240,000(原折舊每年$80,000)。
4. 可回收金額$250,000>上限$240,000,故迴轉至上限$240,000。
5. 迴轉利益=240,000−225,000=$15,000。
逐選項分析
A✕
錯。可回收金額已回升,且高於未減損續折帳面,應認列迴轉。
B✓ 正確
正確。迴轉以未減損下應有帳面$240,000為上限,迴轉利益$15,000。
D✕
錯。若直接以250,000−225,000計算為$25,000,但忽略了IAS 36規定迴轉後帳面不得超過未曾減損之帳面金額。
迴轉利益≠可回收金額−現帳面。須先檢查「未曾減損續折之上限」,超過部分不得迴轉。